早报讯(记者林加华 通讯员李世雨
文/图)一个外派的业务员,突然提出辞职,当民警介入调查时才发现,他竟然挪用了公司四十余万元的公款。12月22日下午6时多,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南安市一家公司报警称:该公司派驻苏州片区业务员汪某匆忙到公司办理辞职,且说不出什么具体原因,公司对其账户进行审核后,怀疑汪某可能涉嫌挪用公司四十多万元资金,希望警方介入调查。
在该公司的配合下,民警迅速将还没来得及回家的汪某控制,并带回审查。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汪某面对公司会计审核亏空的事实,对自己擅自挪用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汪某交代,2003年,他被这家公司聘用,经过培训和试用后随即被派到江苏省苏州做片区业务员。一开始,汪某勤勤恳恳,很快熟悉了公司在苏州片区各方面业务。由于货款先汇给他们再由各业务员转入公司账户,这给了汪某可乘之机。据其交代,第一次他只挪用了公司一笔几千元的货款,而公司会计并没察觉,于是自己也就放开了胆子。接下去,他接二连三地从公司挪用公款,而且数目越来越大。在2005年至2006年两年间就挪用了三十几万元。
据了解,拿着这些公款,汪某花35万元在苏州一郊区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虽然说获得了这么多不义之财,但汪某除了买了一套房子外,其他的货款并没随便挥霍,大部分还是在他自己手里。在被民警抓捕后,汪某后悔不已,并表示会尽快把房子卖掉,赔偿公司的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南安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