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705万元,走私犯一审判无期徒刑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蔡宗谋实习生朱芳)走私鹿茸704根,价值705.4万元,陈福庆制造了这起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11月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福庆无期徒刑。这是泉州中院林业庭8年来受理的第一起一审案件。
鹿茸价值705.4万元
法院查明,今年5月30日,陈福庆驾驶“渔吉鸿三号”渔船,将一批鹿茸从泉州市泉港区肖厝码头装船运往台湾,到达港口后因故无法卸货,便于6月2日返回肖厝码头,被沙格边防派出所当场在船上查获鹿茸704根。经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资源监测中心鉴定,这批鹿茸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鹿茸。经林业主管部门证实,这批鹿茸价值705.4万元。
市中院认为,陈福庆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珍贵动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利用渔船将马鹿鹿茸运输出境,他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中院一审判处陈福庆无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这起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由中院林业庭一审审理,这也是林业庭8年来一审审理的首起案件。
案发时求情被警官拒绝
那么,这起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是如何破获的呢?昨日下午,泉港边防大队沙格边防派出所张警官介绍了有关情况。
张警官说,今年6月2日,他和另外一名同事来到肖厝码头进行日常检查。当时,码头上停放着几艘渔船,当检查到“渔吉鸿三号”渔船时,看到渔船上总共有4名男子,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神色慌张,这引起了张警官的注意。“难道有鬼?”张警官和同事仔细搜寻渔船上的每个角落,检查到渔船冷冻库,打开箱子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堆鹿茸。
“鹿茸长短不一,长的有五六十厘米,重两三公斤,有的箱子一下子装了七八根。”张警官说,中年男子一看事情败露,尽说好话,请求张警官能放他们一马,让他们将这批鹿茸载走,但遭到严厉拒绝。张警官立即将中年男子控制住,并将案情上报给领导。随后,泉州市边防支队和泉州市森林公安局也介入案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