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正
1.陈先生:甲欠我6万元,法院判决甲还钱。同时我欠乙2万元,法院也判决我必须还钱。这时,我是否可以等到甲将钱还给我,我再还给乙呢?
魏律师:这是两个不同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在跟甲的债务纠纷中,你是债权人;在跟乙的纠纷中,你是债务人。债权与债务如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抵消。
肖志云
2.熊女士:我女儿以前是一家公司采购员,在老板的同意下采购一批价值9000元的货物。后来,女儿提出辞职,老板以女儿采购的货物不合格为由,扣押其3000元工资。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仍没有返还。
肖律师:现在已经超出60天了,有两个办法:第一,要老板写个文字材料,声明等这批货物卖完了再支付扣押的工资;第二,直接到所在地法院起诉该公司。
3.张先生:2002年开始与女友同居,并且举行了婚礼,育有一个三岁的男孩,但是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现在与另一女子办理结婚,是否重婚?
肖律师:两人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孩子,财产方面的纠纷,可到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与同居关系的解除没有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现在与另外一个女子登记结婚,并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