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宗限价房超千人争购
领表时间截至4月19日,交表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9日,摇号时间待定
正在建设中的江南雅园限价房(邱用法/摄)
□早报记者何惠娟
如果说现在市中心动辄六七千元的房价已让越来越多的买房人望而却步,4月9日,泉州市区首个限价房———江南雅园的推出对买房人来说无疑是场“及时雨”。2850元/平方米的价格的确让人心动,记者从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委办获悉,4月9日领表首日,就有一千多位市民前来领取了《购买市区普通(限价)商品房申请登记表》。
不过,并不是所有领到表格的人都可以买得到限价房,他们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看是否符合购买的条件,如条件符合之后,还必须通过摇号来确定自己最终能否买到限价房。目前摇号的时间尚未最后确定,有关部门表示,将在审核完申购人的资格后,再根据项目的进程来确定摇号时间。
家庭年收入须在6.4万元以下
据了解,购买限价房必须符合三大条件:一是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二是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驻泉部队干部(家属须在泉州市区工作者),外地户口在辖区企业务工连续满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第三个条件是上一年度家庭成员收入总和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以下。
三大条件看似简单,实际上还是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首先本次限价房主要面向的申购对象是以家庭为单位,未婚者不能申购限价房;同时购买过单位集资房或经济适用房,或者名下已有房产的,也不符合申购条件。其次在户口条件上也适当放松,但申购时须向各自所属的辖区申请,如单位、企业或个人要到辖区房委办领取表格;如属市直单位、国家部委、省直驻泉机构的则直接到泉州房委办领表。对于收入标准的计算,根据泉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为16000元/年,4倍则为64000元,即申购的家庭上一年的总收入必须低于64000元,收入的情况以所在单位或当地社区、居委会证明为据。
张榜公告层层审查把关
申购人如实填写后,资料依次经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房委办、区政府(管委会)等多方面初审、复查,最后由泉州市房委会审核。市直单位、国家部委、省直驻泉机构及驻泉部队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初查后,报送市房委办初审,市房委会审核。交送表格的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9日。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或外地人口工作居住社区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无疑义者,由泉州市房委办核发《泉州市区购买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证》。
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购选房顺序号。由泉州市房管局按房源数量摇号确定申购选房顺序号,按序候购。摇号过程和产生的申购序号还须进行公证,摇号结果及购买对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10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获利
此次限价房的推出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问题,严格制止有人从中炒作获利。根据规定,购买普通(限价)商品房的住户,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不得出租。10年后转让的,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对于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将由泉州市房委办注销《市区购买普通(限价)商品房住房申购证》,并取消下一次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资格,并对其申购中的不良信用情况予以记录存档。而通过弄虚作假已购得的,按原购买房价扣除折旧后的净值回收住房。
国家公务员骗购限价房的,在按照按原购买房价扣除折旧后的净值回收住房的同时,提请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或纪律处分。对出具假证明的单位,则将提请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江南雅园只是泉州市区目前推出的第一宗限价房,另4宗限价房也将陆续推出,交房期限为2009年之前;此外,江南花园城、见龙亭小区、城东等经济适用房也将分期分批推出,因此,市民大可不必一拥而上,应根据自己工作单位的实际情况挑选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项目。